根据卫生部门统计数据,我国每年约有100万名器官衰竭患者,其中约有30万人急需器官移植,但仅有约1万人能够获得器官移植手术机会。
如何缓解这一巨大的供需矛盾,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在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呼吁完善器官捐献管理体制,树立提倡器官捐献的社会风尚。
捐献渠道不明致供需矛盾巨大
器官捐献不仅有利于医疗救治、医学教育和医学研究,也有利于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利国利民的高尚之举。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告诉记者,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普通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渠道,巨大的供需矛盾导致了活体器官买卖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陈静瑜说,2010年,原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同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至今已实现器官捐献1500余例,4000余名患者受益,但相对于30余万名等待者而言,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医科大学校长瞿佳介绍,按照医学教育大纲,每4名~7名学生应该解剖一具尸体,但我国医学院校在校生平均20人才能解剖一具尸体,甚至还出现了没有尸体供学生解剖的现象。
近几年,由于尸源短缺,很多二线城市的医学院校已经逐渐取消解剖课的实验环节。
同时,有些医疗机构临床需求量大,但遗体组织来源不足,致使手术难以进行,而有些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却在开展器官移植手术,这必然对医学工作者的培养和医学事业的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亟待针对遗体捐献专门立法
经过调研,瞿佳发现,北京、上海等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但仍存在内容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比如,一些地方规定,捐献志愿者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需经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持本人和死者身份证件及全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一致同意的证明。
由此可见,只要有一位近亲属反对,遗体捐献就无法实现。遗体捐献到底是谁的权利,成年志愿捐献者能不能拥有完全的捐献权利,要解决这些问题,都亟待针对遗体捐献专门立法。
瞿佳建议,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老百姓的意识也在发生转变,应该尽快制定《遗体捐献法》,规范遗体捐献程序、遗体保存与管理制度,确定遗体捐献性质,落实捐献和接受双方权利义务等,以解除人们的顾虑,保障捐献者的权益,确保捐献的遗体能真正用于教学、科研和社会公益事业。
陈静瑜建议,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在申领驾照时,提供公民是否加入器官捐献队伍的自由选择选项,并在驾照中有所体现。
此外,要加大中央彩票公益金等慈善经费对器官捐献工作的支持力度,相关部门在加大对器官捐献者的支持和帮扶的同时,还要加大对器官捐献事业的宣传,以改变国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思想,树立科学观念。
肾移植应鼓励活体配对捐献
相对于遗体捐献,一些活体捐献也应该加以鼓励。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军区总医院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志红说,众所周知,肾移植是尿毒症患者最佳的治疗方法,应该采取积极措施解决活体器官移植中存在的供受者不匹配问题。
刘志红认为,在肾移植等领域,应鼓励肾脏配对,即在配型时将2对、3对甚至更多对不匹配供受者之间按照配对原则进行配对交换,使得受者能够尽快获得合适供肾进行移植,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尿毒症患者长期等待的问题,还能保证良好配型和长期效果。
刘志红建议,在全国指定几家移植中心进行肾脏配对捐献的试点工作,摸索肾脏配对捐献的经验,完善流程、制定规范。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建立肾脏配对捐献的数据管理系统,由多个移植中心参与,将活体移植中供受者不匹配的信息录入其中,据此开展更有效的肾脏配对捐献。